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《2019年种植业(粮油)和农药 管理工作要点》的通知 吉
  2019-04-02 21:15:37  

各市(州)农业农村局(农委)、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,长春新区农委,各县(市、区)农业农村局:


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、中央1号文件以及全省农村工作会议、省委1号文件部署,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切实担起国家粮食安全责任,全面推进种植业和农药高质量发展,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《2019年种植业(粮油)和农药管理工作要点》,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本地实际,认真抓好落实。





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

2019年3月27日





2019年种植业(粮油)和农药管理工作要点



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,是全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。稳定粮食产能,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,实现种植业和农药高质量发展,对确保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稳定社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2019年全省种植业(粮油)和农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: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、中央1号文件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、省委1号文件部署,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,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,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,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“三农”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,围绕“巩固、增强、提升、畅通”,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稳定粮食生产,优化种植业产业布局和结构,推进绿色兴农、质量兴农和品牌强农,切实抓好生产方式转变和体制机制创新,突出抓好农药重点环节和关键措施的落实,不断提高农药依法监管和科学管理的水平,持续提高种植业和农药发展质量,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。

一、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

(一)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。抓好粮食生产、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,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,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,短期利益服从长远利益,坚决把粮食安全责任落到实处。要抓好国家各项扶持粮食生产政策落实,深入实施藏粮于地、藏粮于技战略,持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,发挥资源优势,高标准抓好稳产增产措施落实,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,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多做贡献。

(二)稳定粮食生产面积。要通过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春季科技培训、服务热线、微信等多种渠道,宣传解读国家稳粮抓粮惠农政策,开展市场信息服务,让农民了解政策、了解市场。要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、玉米大豆水稻生产者补贴、农机购置补贴等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落实,稳定农民收益预期。要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、测土配方施肥、植保航化作业等绿色增产增效技术,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。确保高产作物面积不减少、粮食面积基本稳定,粮食生产稳定发展。今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要稳定在8000万亩以上,正常年景下产量要稳定在700亿斤以上。

(三)巩固非优势区籽粒玉米调减成果。综合考虑产业基础、区位优势、市场条件、资源禀赋等因素,宜粮则粮、宜特则特、宜蔬则蔬、宜饲则饲,发挥比较优势,推进种植业优质化、特色化、品牌化,稳步提升质量效益,用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,推进实施大豆振兴计划,巩固东部冷凉区和西部易旱区籽粒玉米调减成果。在具体的区域布局上,中部地区立足黄金玉米带、优势水稻带,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,稳定粮食产能。推广品质优、适口性好的水稻品种,适度发展鲜食玉米、青贮玉米,拓展玉米产业发展空间;东部地区立足绿色转型发展,积极发展人参、中药材、食用菌等特色产业,发展优质食用大豆。西部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杂粮杂豆、油料及饲料作物,促进粮经饲协调发展;城市周边和特色种植优势区域,突出发展蔬菜、水果、花卉等高效园艺和特色产业,提高种植效益。

(四)持续提高生产能力。统筹整合项目资金,优化项目建设布局,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,今年要新建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200万亩以上。实施区域化整体建设,推进田水路电综合配套,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0万亩。完成65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、800万亩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任务,全部建档立卡、上图入库。实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省推进,全省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升至89%。

(五)加强生产服务指导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农技推广部门抓好全省从备耕、春播、田间管理和秋季收获的全过程生产指导和服务,突出抗旱保春耕、抗旱保全苗、田间管理、病虫害防治和安全收获等重点环节,突出结构调整、轮作制度试点、化肥农药零增长、绿色高质高效创建、科学防灾减灾等重点工作,抓好技术指导以及咨询服务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,把农民“请上来”,农技专家“沉下去”,指导农民认识新技术、学新技术、推广应用新技术,把科技普及到种植业产前、产中、产后全过程,为全省农业生产提供科技支撑。

二、加快生产方式转变

(一)推进化肥减量增效。深入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,根据不同区域土壤条件、作物产量潜力和养分综合管理要求,推进精准施肥。优化氮、磷、钾配比,促进大量元素与中微量元素配合,调整化肥使用结构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机械深施、水肥一体化、叶面喷施等适用施肥设备,改进施肥方式。落实好化肥减量增效项目,测土配方施肥实现主要粮食作物全覆盖,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,为农民提供全程指导服务,带动科学施肥技术推广应用。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。

(二)推进农药减量控害。深入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,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,提高病虫害预警能力,预防控制病虫发生,减少防控次数。加快转变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控方式,通过统防统治提高防治效果、绿色防控控制病虫危害、高效施药机械提高利用率、高效低风险农药优化结构等方式促进农药减量控害。大力发展植保专业服务组织,提高防控组织化程度,通宣传培训、开展示范展示、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加大对农民和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培训,提高科学施药、依法用药水平。落实财政资金,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力争达到300万亩以上。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。

(三)发展节水农业。结合实施国家节水行动,坚持分区谋划,突出重点的原则,在干旱半干旱地区,以提高天然降水和灌溉用水利用效率为目的,加快发展节水农业。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、机械化行走式坐水种技术、滴灌、喷灌及水肥一体化等技术,增强土壤蓄水能力,提高水分生产效率。开展墒情监测工作,建立全省土壤墒情监测体系,为指导农民适墒播种、抗旱保墒、高效节水灌溉提供科学依据。

(四)抓好耕地轮作制度试点。全面落实中央统筹、省级负责、县级实施的工作机制,完善组织方式、技术模式,巩固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成果。根据轮作试点区域实际情况,落实好绿色增产增效技术推广,促进轮作试点区域农民节本增效增产增收。加强轮作试点县工作落实督查,指导试点县抓好协议、地块四至信息核查,耕地质量监测,督促试点区域按照试点任务开展轮作生产。严格补贴资金监管,坚持公开、公平,确保专款专用。

三、推进科学防灾减灾

(一)强化农业防灾减灾。根据气象部门预测,今年气候年景总体偏差,自然灾害较重、极端事件较多,汛期降水分布南多北少,登陆我国台风的个数和强度要高于往年。北方地区可能出现干旱、降雨偏少。要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和“减灾就是增产”的理念,克服麻痹大意和等待观望倾向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提前周密部署,细化应对措施,从思想上提高认识,在物资上做好准备,做到早动员、早部署、早检查、早落实。要组织专家制定完善防灾减灾预案,针对不同区域、不同灾种提早做好技术、物资的准备。密切关注重大天气变化,及时掌握墒情、苗情、灾情,适时发布预警信息,指导农民抓好防汛抗旱防霜冻等防灾减灾措施落实,适时开展人工增雨、消雹、排涝、促熟作业,力争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。中西部要大力推广免耕补水播种、膜下滴灌等抗旱技术,提高旱田抗旱播种能力,抗春旱、保春播。西部易旱地区要消除靠天等雨思想,坚决采取抗旱“坐水种”,确保一次拿全苗。

(二)做好重大病虫疫情防控。完善重大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网点,推进重大病虫疫情智能化、自动化、标准化监测预警;加强生物防治、科学用药技术推广应用、高效施药器械机器配套技术的推广应用,提高迁飞性、流行性、暴发性害虫防控的质量和效果;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病虫防控服务的方式,推广技物结合,加强区域应急防控设施设备建设,以水稻和玉米病虫害防治航化作业为重点,加快推进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;加快专业化植保经营主体培育,提升病虫害防控能力。

四、全面加强农药监管

(一)全面提升农药履职能力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全面履行农药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和质量监督管理等职责的要求,明确农药管理机构、配备相应的人员和条件,强化职责分工,统筹协调农业系统和各方力量,形成工作合力;加强重点工作调研检查,加快推进农药经营许可,规范生产经营行为,严格农药安全生产监督,加快形成农药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,不断提高农药依法、科学、规范、高效管理水平;省级加大加强农药管理人员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培训。县级要加大基层农药经营人员和用药大户培训,全面提升农药依法生产经营使用和依法管理水平。

(二)严格农药产业布局。落实国家农药产业政策,优化产业布局,促进农药企业转型升级。坚持适度、有序的原则,加快淘汰高污染、高风险的落后产能,提高集中度,新设农药企业须在省级以上化工园区建厂;坚决控制高毒农药等落后、过剩产能生产企业转入我省,支持企业采取兼并重组等方式,扩大生产规模,提升质量效益,提升农药企业竞争力。严格落实《吉林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许可规定(试行)》,控制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量,严肃程序、严格筛选、科学布局,确保公平公正。

(三)规范农药行政审批行为。依法严格农药生产许可评审,重点审查政策的吻合性、布局的合理性、设施设备的先进性等条件,注重与生态环保、安全生产等规定的衔接,引导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;严格农药经营许可审批,重点审查经营人员技术水平、设施条件和管理制度,注重经营门店特别是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的合理布局、农药使用和市场监管等环节的衔接,促进农药经营门店规范化建设和服务水平提升;要加强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审批的证后监管,适时开展检查,确保审批标准严格、运转有序。要引导农药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诚信经营、规范经营。加强督促检查,对经营场所、经营人员、台账管理不符合规定要求,以及超范围经营农药的,要责令整改,整改不到位的,依法撤销经营许可证。

(四)加强农药行政执法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、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。一是要加强日常监管。在农药生产、经营、使用旺季,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、批发市场、集散地、经营门店、施药组织和农药使用大户巡查监管。重点巡查农药产品标签是否与核准的内容一致,农药相关许可证件是否齐全,生产经营有关台帐是否健全,有关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,排查农药经销商是否存在违规销售高毒农药、限制农药、无证农药、假冒伪劣农药等行为,是否按要求规范用药;二是要加强监督抽查。按照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的要求,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,重点抽查近年发现存在质量或标签问题的企业和产品,并将上述企业和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,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产品,要坚决追根溯源;三是严厉查处违规行为。强化“检打联动、行刑衔接”措施,依法严肃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、非法制售农药黑窝点、群众举报的农药案件、网上违规销售农药行为,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,坚决打击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。

(五)落实安全生产责任。要按照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、谁主管谁负责”原则和“分级负责、属地管理”的要求,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。要强化监督检查,重点排查农药生产、流通、使用环节安全隐患,监督引导生产、经营企业和农药使用者强化安全生产意识,完善安全生产要件,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,制定完善安全生产预案,健全安全生产制度,落实安全生产责任,配齐安全生产设施。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,把安全检查融于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中,严抓严管,不断提升农药安全生产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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